FORM N即FORM N证书,英文名称为《CERTIFICATE OF ORIGIN FORM FOR THE FREE TRADE AGREEMENT BETWEEN THE GOVERNMENT OF THE PEOPLE’S REPUBLIC OF CHINA AND THE GOVERNMENT OF NEW ZEALAND》,中文名称为《中国—新西兰自由贸易协定关税优惠原产地证明书》,简称《中国—新西兰证书》,又称格式N(
FORM N)。是中国与信息栏贸易活动中的证明书。
简介
签证产品:《中国—新西兰自由贸易协定关税优惠原产地证明书》的签发,限于已公布的《协定》项下新西兰给予关税优惠的产品。这些产品必须符合《中国—新西兰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规则》,列入产品特定原产地标准清单的,必须符合相应的特定原产地标准。
证书文字:证书内容以英文填写。
申请书:书面申办证书时采用FORM A申请书。申请书的项目应如实填写,与证书相同的栏目应与证书内容一致。申请书由产地证申报员署名并加盖申办单位中英文印章。电子办证系统申请书应按实际情况如实填写。
作用
在国际贸易中,世界各国根据各自的对外贸易政策,普遍实行进口贸易管制,对进口商品实施差别关税和数量限制,并由海关执行统计。FORM.N证书是进出口国出具货物的证明,也是进行国际贸易的一项重要证明文件。归纳起来,具有以下几方面的作用:
(1)确定产品关税待遇,提高市场竞争力的重要工具;
(2)证明产品内在品质或结汇的依据;
(3)进行贸易统计的依据;
(4)货物进口国实行有差别的数量控制,进行贸易管理的工具。
填充说明
第一栏:填写出口人合法的全称、地址和国名。
该出口人必须是在我局登记的公司。出口人代理其它公司申报可在其名称、地址后加打“ON BEHALF OF (O/B)”,“CARE OF (C/O)”或“VIA”然后打上被代理公司的名称(或地址)。被代理公司含境外名称、地址的不得申报。
第二栏:填写生产商合法的全称、地址和国名。
如证书产品包含一个以上的生产商,应全部列出。如出口人希望对该信息保密,可填写“应要求提供给主管政府机构(AVAILABLE TO THE COMPETENT GOVERNMENT AUTHORITY UPON REQUEST)”。如生产商与出口人相同,应填写“同上(SAME)”。如生产商与出口人不同,且所填生产商内容不能确定企业性质的,须提供生产商营业执照备查。
第三栏:填写收货人合法的全称、地址和国名。最终受货人不明确时该栏可以填写“TO ORDER”。
第四栏:填写离港日期、运输工具号、装货港和卸货港。离港日期前可加打“ON”或“ON/AFTER”表示确切的出货日期或随后几天可能的出货日期。运输工具号不祥可简单打运输方式,如:“BY SEA”或“BY AIR”。装货港必须是国内港口,经香港转口的可打“SHENZHEN VIA HONGKONG”。?卸货港必须是新西兰的港口。
第五栏:进口国海关在该栏注明根据协定是否给予优惠。
第六栏:该栏可留空或注明客户定单编号、信用证编号等。
第七栏:按顺序填写货号编号,最多不得超过20项。如多于20项应另申请一份证书。
第八栏:填写包装上的运输唛头及编号。唛头上不得有境外制造的字样。不得填写“见提单”或“见发票”等。唛头是图案形式的可采取贴唛。将唛头复印粘贴到证书的第七到十三栏空白处,不能出边框,不能覆盖。一页贴不完可贴在第二页,依此类推。
第九栏:填写每种货物的详细名称,并使其能与发票上的货名及H.S.编码上的货名相对应。注明包装数量及包装方式。货物无包装,应注明“散装(IN BULK)”或“裸装(IN NUDE)”。唛头上注明是挂装的衣物,可打总“件数(PCS)”。
第十栏:对应第九栏的货物名称注明六位数的协调制度编码(H.S.编码)。
第十一栏:注明申报货物享受优惠待遇所依据的原产地标准。
(一)如货物为完全原产,填写“WO”。
(二)货物含有进口成份,但完全由已经取得原产资格的材料或部件生产,填写“WP”。
(三)产品符合特定原产地标准,填写“PSR”,有区域价值成分要求的,应注明百分比。例如“PSR”60%。
第十二栏:注明货物数量的计量单位。计量单位应依据发票所列的销售单位为准。如:“公斤”、“台”、“件”、“双”、“套”等。第七栏的货号、第九栏的品名、第十栏的H.S.编码、第十一栏的原产地标准及第十二栏的计量单位要一一对应。
第十三栏:注明发票号、发票日期及货物的价值。
第十四栏:填制申报日期,申报员签名,加盖公章。申报日期应为实际申报日期。
第十五栏:填制签署日期,由经授权的签证人员签名,签证机构加盖“FORM A”字样的签证机构备案印章。审证日期应为证书录入日期或实际签发日期。